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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团取暖”实为传销套路
发布时间:2022-08-03 08:38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侦情指(反诈)中心从一起案值不大、看似普通的电信诈骗案件着手,顺藤摸瓜,发现并捣毁了一个以培训开设网店、帮助运营、流量扶持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团伙成员450余人,涉案资金流水高达1.4亿元。

 
  今年2月,南京溧水的李某在某平台上看到“无门槛开店”的广告视频后萌生了开网店的想法,在与客服联系后,对方以“辅导开设网店”为由,让李某交纳498元学费。网店开设后,对方又找到李某,说如果想要提升店铺流量,实现快速盈利,还可购买公司“一对一”辅导套餐,套餐分白银、黄金、钻石、皇冠等级别,价格从4580元至12880元不等。购买套餐后,会有金牌培训师对其进行教学。
 
  在客服的极力推荐下,李某购买了价值12880元的皇冠套餐。在购买套餐后,李某发现培训效果并不理想,直至手机收到相关软件有风险的提示后才发觉被骗,遂报警。
 
  这样一个不起眼的案件,却引起了南京市公安局侦情指中心民警的注意。“虽然涉案金额不高,但该起案件作案形式新颖、手段隐蔽,侦破难度大。”南京市公安局侦情指中心民警邵正航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根据李某提供的证据,民警对其支付信息进行反查,并对涉案公司的网络端展开深度分析,最终发现这一诈骗团伙的踪迹。经初查,民警发现该团伙实行公司化运作,下辖4家分公司,拥有数百个银行账户,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更是多达8000余名,分布在全国各地。
 
  民警对8000余名受害人进行抽样调查发现,样本中的2000余名受害人里,只有李某一人选择了报警。后期,民警在对多名受害者开展问询时了解到,绝大多数受害人在缴纳培训费后,并没有在实际运营中取得客服承诺的效果,店铺也大多以退店、封店收场。
 
  “由于该公司作案手法隐蔽,多数受害者认为自己只是被坑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被骗,直至我们与其联系后才得知事情真相。”邵正航说。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涉及金额大、受害人分布广等特点,南京市公安局成立“4·24”电信诈骗专案组,对该犯罪团伙展开深入调查。经过连日作战,专案组基本掌握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身份和犯罪证据等情况。
 
  5月12日上午10时30分,专案组进行集中收网。800余名警力根据统一指令,在该团伙4个公司、多个地点进行抓捕。
 
  “该团伙最大的一个办公地点约有300余名成员,他们的办公室分散在6楼至13楼,这给我们的抓捕增添了不小的难度。”邵正航介绍,抓捕行动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要确保“人机对应”,为了不惊动犯罪团伙,就连行动路线、抓捕小组的队列顺序都得经过反复斟酌。在周密的部署下,抓捕小组一举抓获以刘某某、彭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共450余人,现场缴获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千余台、话本及登记册若干本。
 
  经查,2020年6月,刘某某伙同彭某成立公司,为达到“割韭菜”的目的,彭某先后辗转进入多家“同行”公司偷师学艺。在人员组成、岗位设置以及工作内容上,均围绕“诈骗客户钱财”这一目标进行设置。
 
  “从表面上看,该公司手续完备,组织架构也很正规,下设推广部、销售部、教学部、运营部等,每一个部门的职能都与诈骗环节一一对应。”参与审讯工作的江北新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预审大队民警曾宇星告诉记者,该团伙成员在行骗过程中,会向受害人展示成功案例,并承诺受害人购买教学套餐后,可得到金牌老师“一对一”指导,“天天爆单”,不少受害人都选择了购买套餐。
 
  “但实际上,所谓的金牌教师只有初高中文化,他们向受害人展示的成功案例也是伪造的。该公司并不具备培训、运营的能力。”邵正航介绍,该团伙为了规避打击,频繁更改公司名称、与受害人签订制式合同等,这些都给案件侦办带来困难。“但好在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做得够扎实,该案件的侦破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目前,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结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2万元不等,没收非法所得。
 
  2020年1月,被告人黄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找到第三方公司研发“抱团取暖”手机软件,新用户缴纳200元注册成为会员,会员再向下依次发展新会员,满3人即可获得200元返利,以此类推。
 
  2020年1月至8月,被告人黄某通过成立社交媒体聊天群,发展被告人乌某为会员,由乌某发展的下级会员总数达到20余万人次;乌某陆续发展马某、哈某、米某、佐某等人成为下线,再依次向下发展新会员。截至2021年5月,该“抱团取暖”手机软件注册会员达到31万余人,涉案金额635万余元。
 
  伊犁州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等7人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2万元不等,没收非法所得。一审宣判后,其中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维持原判。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结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2万元不等,没收非法所得。
 
  2020年1月,被告人黄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找到第三方公司研发“抱团取暖”手机软件,新用户缴纳200元注册成为会员,会员再向下依次发展新会员,满3人即可获得200元返利,以此类推。
 
  2020年1月至8月,被告人黄某通过成立社交媒体聊天群,发展被告人乌某为会员,由乌某发展的下级会员总数达到20余万人次;乌某陆续发展马某、哈某、米某、佐某等人成为下线,再依次向下发展新会员。截至2021年5月,该“抱团取暖”手机软件注册会员达到31万余人,涉案金额635万余元。
 
  伊犁州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等7人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2万元不等,没收非法所得。一审宣判后,其中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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